项目概况 | |||||
项目名称 | 旺苍县双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(双春煤矿)整合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| ||||
建设单位 (用人单位) | 旺苍县双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| ||||
建设项目(用人单位)地址 | 广元市旺苍县三江镇小溪沟 | ||||
项目简介 | 项目为两个煤矿整合,原旺苍县三江镇小溪村煤矿和原旺苍县竟成坪山扶贫福利煤矿整合。项目从2013年11月16日起组织联合试运转,至2014年4月15日结束。设计生产能力:90kt/a。开拓方式:平硐开拓。采煤方法:走向长壁采煤法。项目静态投资:1842.7万元 | ||||
项目组人员 | |||||
项目负责人 | 王鹏 | 个人资质编号 | A01(P)12100119 | ||
现场调查人员 | 王鹏 | 现场调查时间 | 2013.12.31 | 企业陪同人 | 刘代美 |
采样、检测人员 | 刘洋、唐川、王鹏 | 采样、检测时间 | 2013.12.31- 2014.01.02 | 企业陪同人 | 刘代美 |
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| |||||
粉尘:矽尘、煤尘、水泥粉尘、电焊烟尘、木粉尘、其它粉尘。 化学毒物:甲烷、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、二氧化氮、二氧化硫、硫化氢、锰及其化合物。 物理因素:噪声、手传振动、电焊弧光、工频电场、不良气象条件(高温、高湿、通风不良等)、不良作业条件(压迫及摩擦)、不良采光照明。 生物因素:霉菌、细菌等致病微生物。 | |||||
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| |||||
检测和采样的项目为:噪声、粉尘(游离SiO2、总尘、呼尘)、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硫、二氧化氮。 粉尘:总尘检测的11个工作地点中,有4个地点的超限倍数不符合要求,8个工作岗位有4个岗位的浓度超标,主要采掘作业人员其C-TWA均超标,此外地面煤仓的辅助工也超标。呼尘的11个检测点位中,有三个作业地点超限倍数不符合要求, 8个工作岗位中有4个岗位的浓度超标,超标岗位与总尘结果一致。 噪声: 6141运输巷掘进打眼工接触噪声等效声级强度超过85dB(A),11个测定地点中有4处作业场所噪声已超过85dB(A),工人进入此区域应注意噪声防护。 化学毒物:一氧化碳、二氧化氮、二氧化硫检测结果均未超限; | |||||
评价结论与建议 | |||||
按照《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(2012年版)的通知》安监总安健[2012】73号,该项目属于煤炭采选业,结合该项目作业场所存在矽尘,且矽尘检测结果超限等情况的综合分析,判定该煤矿建设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。该期项目若进一步完善各项防护措施,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(或强度)可以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范围内,从职业卫生角度分析,该项目投产运行后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基本可行,具备职业病危害防护竣工验收条件。 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岗位: 该煤矿的职业病危害控制应以防尘、防噪防振为主。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岗位为:井下采煤岗位、井下掘进岗位、井下绞车提升岗位、地面翻矸和装载岗位;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:井下采掘工作面、井下绞车作业处、地面翻矸和装载作业处。 | |||||
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| |||||
评价单位具有法定资质,评价报告书编制所依据的国家相关法律、法规及标准适当,评价目的明确,评价方法正确,对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了分析评价,评价结论客观,建议可行。项目建立了较完善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,开展了职业健康监护工作,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。建议(1):注意专业术语的规范化及设备设施的写实;(2)细化个人防护用品的科学配置与发放及科学使用;(3)补充应急救援预案分析与评价;(4)补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分析与评价。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“严重”的建设项目。建议通过评价报告书和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。 |